治療、復健過程非常耗時間,也非常疼痛,怎麼計算車禍精神慰撫金?
05 May, 2025
問題摘要:
精神慰撫金雖然無法精準衡量個人痛苦,但透過法律制度的補償設計,是對於受害人心靈創傷的一種象徵性補償與社會價值認可,其金額是否合理,全賴被害人於程序中積極陳述與法院合理裁量。實務上可見,法院仍會盡量在個案中平衡當事人權益,若能妥善準備佐證資料與具體說明治療、復健過程所受之不便與痛苦,將有助於提高慰撫金核定金額,讓法律發揮實質救濟的作用。
律師回答:
關於這個問題,因車禍事故導致受傷,無論是輕微挫傷或重度骨折,從治療到復健的歷程中,被害人所承受的不僅是身體上的劇烈疼痛與功能障礙,更有日常生活的不便與心理壓力所帶來的精神折磨,因此,當事人除可請求醫療費、交通費、工作損失等財產上損害賠償外,也可以依法請求精神慰撫金。民法第195條規定:「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……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」精神慰撫金的判定標準並無明確公式或價目表,必須綜合考量雙方當事人的身分、職業、收入、生活背景、加害行為的情節、被害人所受的痛苦程度、醫療與復健時間長短、手術次數及可能留下的後遺症等各種因素,交由法院酌定一個「相當之金額」。
例如,一名年輕女性因車禍骨盆骨折、住院兩個月且需長期復健,若其傷勢造成日後生育困難或影響婚姻生活,這些精神上的創傷就非金錢能完全衡量,法院就可能在裁量時酌增慰撫金金額。再如,一名年長者車禍致腿部骨折,雖已退休無工作損失,但須依賴他人照料日常生活,可能產生強烈的無助與自卑感,法院亦可能考量此一情節判給合理慰撫金。
而在實務上,法院會依個案傷勢分為輕傷、重傷或植物人等不同層級來加以衡量,並參考醫療費用總額、是否需長期照護、復健天數等,以輔助評估其精神痛苦程度。例如重傷者須歷經多次手術,或持續性復健超過半年以上,甚至影響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者,其慰撫金額可能從數十萬到上百萬元不等,而輕微擦挫傷雖可請求,但金額可能僅有數千至數萬元,主要視痛苦程度與實際影響範圍而定。
此外,慰撫金的計算不只評估原告的痛苦,也須衡量加害人之行為態樣及經濟能力,例如肇事者是否為酒駕、超速、有無悔意,這些也會影響判賠金額,法院常強調加害程度與受害結果之間的比例原則與公平衡量。在程序方面,受害人可以在與加害人協商和解階段提出慰撫金請求,也可以於調解程序中向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申請,若協議未果,則可透過民事訴訟提起損害賠償請求,並附上醫療診斷、手術紀錄、復健病歷、照片、證人證詞等資料,以具體證明其所受的精神與身體痛苦。值得注意的是,慰撫金請求權原則上屬一身專屬性質,不得讓與或繼承,除非已起訴或契約承諾者才例外,因此在處理此類訴訟時,應及早主張並保留證據。
-事故-事故賠償項目及項目-所受損害-精神上損害-慰撫金
(相關法條=民法第195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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